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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案例报告】虎牙平台《琅琊榜》直播侵权案
日期:2023-07-17 来源: 点击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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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报告基于研究价值和参考意义而选择编辑了部分案例,但这并不代表本报告赞同法院的观点及其判决结果;
2、本报告在对判决书或新闻资讯进行选摘编辑时,有可能存在错讹或误解,所有文责由编辑部承担。
虎牙平台《琅琊榜》直播侵权案
——爱奇艺公司与虎牙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1. 虎牙公司在其平台上设置了“一起看”频道,且属于热门分类,同时,该频道内还有电影、电视剧、综艺等分类。虎牙公司表示其设置“一起看”频道的目的是为了让主播分享自己的视频。而通常情况下,主播作为网络用户,一般不可能提供专业制作且内容完整的影视作品,此类影视作品的制作者也不可能准许一般网络用户予以传播,故虎牙公司应对该频道下主播行为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
2. 法院认定,虎牙公司在具备合理理由应当知晓涉案主播直播涉案作品的行为存在的情况下,未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制止涉案行为,主观上具有过错,构成帮助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虎牙公司虽主张热门分类是根据用户喜好进行的算法推荐,但并未提交相关证据;其主张涉案直播间名称不包括涉案作品名称,涉案直播间直播量不大等抗辩意见,均非其侵权免责的法定理由,法院对其抗辩意见不予采信。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20)京0108民初38449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广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爱奇艺公司依法独占享有《琅琊榜》在中国大陆地区通过手机、电脑、机顶盒等新媒体终端向公众传播的权利,并且有权以自身名义进行维权并获得赔偿。
爱奇艺公司发现,虎牙公司未经许可,通过其开发运营的虎牙直播网(网址为www.huya.com)及虎牙直播手机安卓版App擅自以直播的形式向公众提供涉案作品,侵害了爱奇艺公司就涉案作品享有的著作权。同时,前述行为是以“不劳而获”的方式向公众提供涉案作品并直接盈利,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行业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故诉至法院。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1.爱奇艺公司对涉案作品享有的权利范围;2.虎牙公司是否侵害了爱奇艺公司对涉案作品享有的著作权,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3.若虎牙公司构成侵权或不正当竞争,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法院逐一分析如下:
一、爱奇艺公司对涉案作品享有的权利范围
结合爱奇艺公司提交的发行许可证、《授权书》《版权声明》、上线通知、《通知函》《证明》《确认函》等证据,可以确认爱奇艺公司对涉案作品享有“独占专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该权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有线或无线方式点播、直播、下载的方式进行传播等权利,有权提起本案诉讼。因此,他人未经爱奇艺公司许可不得通过信息网络直播涉案作品。虎牙公司就爱奇艺公司权属的质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对其意见不予采纳。
二、虎牙公司是否侵害了爱奇艺公司对涉案作品享有的著作权,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根据在案证据,可以证明涉案行为系由名为“沐小错”的主播,通过虎牙直播平台,采用直播的方式将涉案作品呈现给公众。无论该主播采用何种方式、何种技术完成直播,该播放行为的行为模式、行为效果均指向于网络直播。因本案未有证据证明该主播直播涉案作品已获得相关授权,故该主播的行为直接侵害了爱奇艺公司就涉案作品享有的著作权。鉴于网络直播行为的行为特征并不同于我国著作权法框架下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广播权控制的行为,无法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权、广播权加以调整,在无著作权法具体权项进行适用的情况下,考虑到此类行为确有规制必要,如任由第三方无需支付版权费用即可通过网络直播其作品,对权利人而言显然有失公平,故可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对该行为加以调整。即涉案主播的行为侵害了爱奇艺公司就涉案作品享有的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爱奇艺公司虽主张虎牙公司作为直播平台,与主播之间属于分工合作、共同提供涉案作品,但法院认为,一方面,本案缺乏证据证明虎牙公司与涉案主播之前存在劳务合同、劳动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且就涉案作品存在共同提供直播行为之合意;另一方面,结合虎牙公司提交的相关证据可以证明虎牙公司作为虎牙直播平台的运营者,为主播提供直播服务、为用户提供观看直播服务,虎牙公司通过用户协议、设置直播规则等方式经营、管理该平台,属于提供网络服务的经营者。故对爱奇艺公司的该主张,不予支持。
关于虎牙公司是否构成帮助侵权。结合本案证据,法院认为,虎牙公司作为虎牙直播平台的经营者,未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存在主观过错,法院分析如下:
第一,虎牙公司在其平台上设置了“一起看”频道,且属于热门分类,同时,该频道内还有电影、电视剧、综艺等分类。虎牙公司表示其设置“一起看”频道的目的是为了让主播分享自己的视频。而通常情况下,主播作为网络用户,一般不可能提供专业制作且内容完整的影视作品,此类影视作品的制作者也不可能准许一般网络用户予以传播,故虎牙公司应对该频道下主播行为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
第二,涉案直播间位于“一起看”频道首页内,处于可被明显感知的位置,且根据爱奇艺公司的取证情况,涉案直播间至少在2020年12月6日至31日期间连续、多次、长时间直播涉案作品相关剧集。此外,涉案直播间关注数量达28至29余万,直播过程中的人气量亦在20余万至50余万期间,有相当的关注度,虎牙公司应当知晓涉案主播的涉案行为。
第三,涉案作品具有一定知名度,证据亦体现各媒体对涉案作品进行了广泛宣传并获各类奖项;在爱奇艺网站上涉案作品仅有第1至2集为免费观看,且有片前广告,其余剧集均需成为爱奇艺VIP会员方可观看;涉案直播间名字中虽无“琅琊榜”,但包含了涉案作品的知名主角名。因此,虎牙公司应对此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
综上,法院认定,虎牙公司在具备合理理由应当知晓涉案主播直播涉案作品的行为存在的情况下,未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制止涉案行为,主观上具有过错,构成帮助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虎牙公司虽主张热门分类是根据用户喜好进行的算法推荐,但并未提交相关证据;其主张涉案直播间名称不包括涉案作品名称,涉案直播间直播量不大等抗辩意见,均非其侵权免责的法定理由,法院对其抗辩意见不予采信。
因前述涉案行为已被认定为侵害著作权,故法院对爱奇艺公司主张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之主张不再予以支持。
三、关于法律责任
爱奇艺公司要求虎牙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关于经济损失的具体赔偿数额,虽爱奇艺公司提出了两种方式计算本案的赔偿数额,但尚缺乏合理性。鉴于双方当事人均未能提交足以证明爱奇艺公司实际损失或虎牙公司违法所得的具体证据,法院将结合现有证据及下列情节,依法酌情确定赔偿数额:第一,本案证据显示,爱奇艺公司在涉案作品对外授权涉案作品非独家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许可使用费用较高,结合涉案作品所获奖项及报道,可见涉案作品的市场价值较高且有一定知名度。第二,证据显示,涉案直播间的关注量、人气量均达数十万,直播过程中有网友为主播赠送礼物,可见涉案行为的影响范围较广,且虎牙公司就涉案主播的直播所获收益有相应的分成。第三,涉案直播间位于热门分类“一起看”频道首页位置,且证据显示该直播间至少在2020年12月期间多次、连续播放涉案作品,虎牙公司主观上以放任涉案行为发生来获得相关流量、用户的意图非常明显。第四,涉案作品系于2015年9月19日首播,本案取证时间为2019年12月,已非涉案作品的热播期,受关注程度有所降低。综合以上因素,法院酌定虎牙公司应当支付的赔偿数额为200 000元,不再全额支持爱奇艺公司的赔偿请求。关于合理开支,虽爱奇艺公司仅提交所主张公证费的相应票据,但考虑到本案确有律师出庭,法院对合理开支予以合理酌定。
综上,依照2010年4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七项,第四十七条第十一项,第四十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广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00000元及合理开支30000元;
二、驳回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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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报告基于研究价值和参考意义而选择编辑了部分案例,但这并不代表本报告赞同法院的观点及其判决结果;
2、本报告在对判决书或新闻资讯进行选摘编辑时,有可能存在错讹或误解,所有文责由编辑部承担。
虎牙平台《琅琊榜》直播侵权案
【判决要点】
【案例来源】
【当事人】
【案情简介】
【判决观察】